注释: 1.确属教师阅卷或合分时出现错误的,教师需填写成绩更正申请表,写明更正前成绩和更正后成绩,更正原因,并由开课院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,同时附上《南京大学成绩更正(补登)申请表》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后交送教务处。仅受理当前学期上一学期的课程成绩,跨学期的成绩更正申请不予受理。 2.在校学生至院系处打印校内使用或找工作用的中文成绩单。 3.在校学生至教务处办理中英文成绩单。学生办理英文成绩单前需至教务网上确认课程成绩和课程名翻译。 4.开课院系需将成绩更正申请表递送至学生所在院系。由于更正前的课程成绩已经提交生效,故必须提交纸质通知。 |